第108问:清洁生产方面激励措施有哪些?

    一、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列入年度市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在通过县(市)区(管委会)节能主管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二、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企业荣誉称号的给予10万元补助。

    三、对符合节能改造项目条件的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参照节能改造项目的标准和要求予以补助。

 

    政策依据: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节能办〔20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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