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能源“双控”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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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发布日期:2018-01-02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能源“双控”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7〕32号)和《关于对全市能源“双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12月下旬,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级主要涉能部门“十三五”以来的能源“双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重点围绕各地全力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硬措施”的部署情况;高耗能项目缓限批、企业停限产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能源“双控”目标预警监测、节能监察和行业能效对标等工作的实施情况;“低小散”整治提升、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能评事中事后监管和区域能评工作开展情况;市级主要涉能部门节能专项行动方案制订和部署情况等六个方面展开。

通过督查,我们认为各地、各部门均能充分认识能源“双控”工作重要性,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但同时也存在精神传达不够深入、结合实际不够精准、能源“双控”目标预警监测机制建设缓慢、节能监察不够有力、能评事中事后监管和区域能评未有效开展等问题。

下一步,市节能办将认真梳理汇总相关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在上报市政府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各部门继续从严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努力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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